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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 浏览量:594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9-30/2018-11-09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前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

   

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是科技部科技援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6〕3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2019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请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申报条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征集、遴选和推荐2019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

  (二)2019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申报立项总原则是:支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重点领域,积极落实领导人承诺,充分体现政府间科技合作特点及科技援外特色;紧密围绕科技援外的整体部署,促进我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以增强发展中国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目标,培养中高端专业技术人才,传授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科技水平提高、科研能力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配合我与主要发展中国家科技伙伴计划、重点科技援外项目及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工作;积极宣传和展示我国科技发展的成就、水平和经验,促进重点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及我国技术标准走出去。培训班内容主题突出、明确。

  (三)办班形式以境内办班为主。多次承担我部培训班项目,且办班效果良好的申报单位可申请赴政治经济环境稳定的境外发展中国家试点办班。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境内和境外办班。

  (四)科技援外技术培训班办班规模以20人20天、20人15天为基准。支持和鼓励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鼓励根据落实领导人承诺、科技援外项目和履行参加国际组织义务的需要申报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培训班可定向招收来自某一区域(如东南亚、中亚等)的学员,但不能限定于一两个特定国家。

  (五)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备相应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和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且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受理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的申报申请。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管理单位申报。多机构联合申报培训班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单位分工,并以其中一个单位作为牵头机构填写申报材料,并通过该牵头机构所属归口管理单位推荐。

 

  二、申报重点技术领域

  2019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拟以成熟适用技术为主体,兼顾高新技术、科技政策与管理三类项目进行支持。申报领域以农林业、资源环境、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信息、加工制造、医疗卫生及其他民生科技领域和科技政策与管理等领域为重点。

 

  三、申报和立项

  申报项目由各归口管理单位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以下简称合作司)推荐。归口管理单位是指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业协会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归口管理单位要统筹管理,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负责。各归口管理单位应从严把关、择优推荐。若申报材料存在不合规或弄虚作假,在形式审查阶段将直接退回归口管理单位且不再接收修改材料。若确需补充材料,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整。

  申报单位须在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网上管理系统(https://mostitp.cistc.gov.cn/)上根据办班类别(境内班、境外班,格式见附件)认真填写申请书,经归口管理单位和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预审通过后在线打印,加盖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公章(一式三份),由归口管理单位正式行文函报国际合作司(请直接寄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培训内容、师资力量、合作基础等情况另有说明的应另附附件(一式一份)。国际合作司、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不受理申报单位的直接报送。首次申报单位其网上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设置。

  合作司将统一汇总由各渠道推荐的项目,在预审、专家评议、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拟定2019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计划。

  2019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包括全额资助和部分资助两种资助方式。部分资助指为适当扩大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影响力,对部分虽未列入全额资助计划,但曾长期连续举办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且已经积累较好培训基础的企业类申请单位以仅拨付培训费、接待费(仅含住宿费)、承办单位管理费、中方管理人员费、税费的形式进行资助。境外办班经费预算依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执行。各归口管理单位在推荐项目前应征求申请单位意见,明确如申报的项目未能列入全额资助计划,是否同意接受部分资助。对不同意接受部分资助的申报单位,在推荐公函中应予以说明。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接收期限为2018年11月16日。

 

  四、申报及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

  请申报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完成在线申报。请各归口管理单位务必在2018年11月9日17:00前登陆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网上管理系统批准并提交推荐的项目,过时系统将关闭。

 

  五、联系方式

  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国际人才与培训处

  联系人:李航谦 谷满仓

  电 话:010-68513389

  传 真:010-6851580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邮 编:100045

  电子邮箱:lihq@cstec.org.cn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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