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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天津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创新智库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量:263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4-11/2022-05-1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天津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创新智库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津政发〔2020〕23号)部署,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推动我市科技创新智库(简称科技智库)建设,按照市科技局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本年度天津市科技智库征集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智库主要职责

  科技智库主要职责是以服务党和政府科技创新重大决策为使命,围绕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全局性和前瞻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为制定重大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改革措施以及开展相关重点产业创新政策研究和技术预测等提供高质量研究成果及咨询服务。在阐释理论、传播知识、解读政策、研判舆情、引导热点等方面,传播主流思想,集聚社会正能量。重点研究及咨询服务领域包括:

  (一)重大科技战略规划研究与咨询。围绕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和顶层设计;围绕战略力量培育、重点产业创新需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等开展战略研究及决策咨询服务。

  (二)科技创新趋势性预测性研究与咨询。开展科技创新相关重点区域、机构、企业创新动态和科技发展前沿监测与研判,开展重点领域科学和技术发展前瞻性、预测性研究;围绕高质量发展任务和指标,开展科技统计指标数据跟踪,研判和对比分析等研究,形成预测预警和建议分析报告。

  (三)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与咨询服务。对科技创新改革举措、政策执行、创新基地及重大平台建设、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进行跟踪研究和科学评估。

  (四)其他科技领域研究与咨询服务。面向政府、园区、行业、企业等对象开展专业性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服务。加强与国内外智库机构等的合作与交流互动,服务对外开放创新。

 

  二、申报科技智库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

  (二)具有申报资格及条件保障。科技智库申报单位应为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够为科技智库稳定运行提供场所、资金、人员等保障条件。

  (三)具备专业研究优势。拥有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领域。智库负责人需具备正高级职称,在该研究领域有较深的造诣;核心研究团队中副高级以上研究人员应不少于5名。

  (四)具备服务决策咨询优势。近三年承担或参与我市科技相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战略、政策文件的研究或起草工作,承担或参加政策预研、联合调研、第三方评价、专题研究等任务,研究成果曾被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决策采用。

  (五)具有明确发展目标和定位。需制定科技智库建设规划方案,明确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科技智库定位应服务我市“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

  科技智库申报单位是智库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应确保科技智库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及时完成任务;加强对科技智库有关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三、征集遴选程序

  科技智库征集申报遴选坚持自愿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申请。本次申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不安排线下受理服务。

  (一)自主申请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5月11日,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段内完成“申报书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应完成以下系统操作。

  1.单位法人用户(单位管理员用户)注册

  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需在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kjgl.kxjs.tj.gov.cn/)点击“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钮,跳转至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法人用户注册。由局级主管单位负责审核通过后,法人用户生效。已注册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单位法人用户登录后,能够对本单位已注册的个人用户进行统一管理。

  2.个人用户(填报用户)注册

  填报用户在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kjgl.kxjs.tj.gov.cn/)点击“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用户注册,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后,由单位法人用户授权。授权后的个人用户可以正常登录系统进行申报信息填报、修改、提交等操作。

  3.在线申报

  填报用户通过http://kjgl.kxjs.tj.gov.cn/登录进入系统后,找到“天津市科技创新智库申报及管理系统”,点击进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所在区(或滨海新区功能区)科技部门(以下简称区科技局)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区科技局审查

  填报用户申报提交后,区科技局需使用部门账号对科技智库申报进行资格审查,区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7日,在此时间内,需完成“区科技局资格审查通过”,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建议各申报单位及时与区科技局做好沟通。

  2.市科技局审查

  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3日。在此时间内,如果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区科技局审查;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状态栏应显示为“资格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单位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资格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

  (三)评议及发布

  对于通过市科技局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将组织专家评议,经专家评议、集体讨论、社会公示等程序后,确定并发布市科技局重点联系和推动建设的科技智库名单。

 

  四、有关要求、提示及安排

  (一)科技智库申报单位及科技智库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模板可登陆“天津市科技创新智库申报及管理系统”下载,签字盖章后在系统中上传。

  (二)科技智库申报单位及团队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罚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情况。

  (三)申报单位须在系统中上传必要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科技智库建设规划方案、代表性科研成果等。申报书中涉及相关内容未能上传佐证材料的,专家评议时将不予采信。

  (四)为做好本次科技智库遴选申报系统线上填报工作,市科技局将于4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组织召开科技智库申报系统填报工作培训会,安排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做专门讲解。请各区(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科技部门、各申报单位于4月12日(星期二)下午3:00前完成参会报名。

 

  五、联系方式

  申报事项及培训会报名联系人:郭海轩

  联系电话:022-58832991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滕飞

  联系电话:022-23532900-813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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