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19年深圳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2019年深圳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5 浏览量:124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8-05-14/2018-06-15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7]413号)、《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深府办函[2015]8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深圳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计划


  一、支持方向

  支持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技术贸易领域发展的项目,具体包括服务贸易示范基地、服务贸易示范项目、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助、技术贸易先进技术进口贴息。


  二、支持数量、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标准

  有数量限制,受服务贸易资金总额控制。在年度资助资金总额内确定资助系数,核定资助金额。

  1.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2017年度实际投资额50%、总额不超过400万元的支持。

  2.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2017年度实际投资额5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3.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17年度实际建设费用5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建设费支持;同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17年度实际运营费用50%、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费支持。

  4. 对符合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助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及培训机构,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资助: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录用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从事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给予每人不超过3500元资助,每家企业资助人数不超过500人;如果2017年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收入500万美元以上,且收入比上年增长25%以上或者离岸外包收入比上年增长15%以上,按实际录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不超过4500元资助,每家企业资助人数不超过500人。

  (2)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符合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资助条件的培训机构,每培训一名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支持,每家企业资助人数不超过500人。

  5.符合技术贸易先进技术进口贴息条件的,以审定通过的实际进口费用作为补贴基准额,在年度资助资金总额内确定资助系数,核定最终补贴金额,单家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三、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为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体如下:

  (一)示范基地申报条件:1.基地由市场化主体进行开发和运营,具有完整的基地发展规划和产业特色,在服务贸易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企业聚集度较高,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基地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功能较为完善。2.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集聚10家及以上特定领域的服务贸易企业。2017年度基地内企业服务贸易(不含货物金额)进出口总额合计不低于500万美元。

  (二)示范项目申报条件:1.申报的示范项目具有服务贸易示范效应,包括业务流程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服务国际化及新领域拓展等方面。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引领、带动所属服务贸易行业的整体发展。或者在境(海)外设立的中心、分支机构开展服务贸易业务的项目。2.示范项目2017年度实际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有一定的服务进出口额(不含货物金额)。

  (三)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条件: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应具有公共性、开放性、专业性等特点,应主要服务于开展服务贸易业务的企业,而非仅仅本企业自用。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分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培训服务平台三类,服务平台应当具备自有配套资金,已投入运营,并具有专门场地、技术人员及独立设备投入等条件。

  除满足前款条件外,三类平台还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软件和技术开发的测试、演示、验证、质量保证与控制、知识产权保护、云计算等技术服务或提供专业设备设施、数据存储、软件共享等资源共享服务。2、申请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信息采集、管理、演示等功能,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对外宣传推介、行业发展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全文检索、个性化信息定制、人才服务、投资促进、电子展示交易、产业论坛、公共咨询等服务。3、申请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开展各类服务贸易人才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或实训,重点是对信息技术、物流、动漫、文化、金融、旅行、专业服务和中医药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人才的培训或实训,建立服务贸易人才信息数据库。

  对已获得过市级或国家资金资助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和运营费均不再给予支持。同一企业(单位)不得申请多个公共服务平台的资助。

  (四)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申报条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017年度企业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不含货物价值)100万美元以上,或列入商务部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直报监测名单的;2.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为主的,2017年度企业服务外包收入50万美元以上;以在岸外包业务为主的,2017年度企业服务外包收入2000万元以上; 3.2017年度被认定为国家或省、市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申报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助的培训机构应具有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符合条件的培训场地、培训设施、专业教师、师资力量。

  (五)技术贸易先进技术进口贴息申报条件:1、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中的技术。2、申请的企业应该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且申请进口贴息的技术应当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相应付汇凭证。3、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四、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咨询电话:服务贸易示范基地、服务贸易示范项目:霍煦,88101276;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高灵灵,88121800;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助:朱敏,88103187;技术贸易先进技术进口贴息:陈芷青,88101362。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五、申请决定机关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


  六、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核定资助金额—会议审议―社会公示―下达资金计划―签订资金使用合同或拨付资金。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2-03-16 |
深圳市关于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广交会展位费资助事项)拟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
2019-01-01 |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公示的通知
2018-12-03 |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8年度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拟资助项目公示的通知
2018-08-21 |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类)第二批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
2018-07-02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事项)第八至十五批项目公示的通知
2018-06-25 |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下达2018年深圳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2018-06-11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8年深圳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助项目公示的通知
2018-06-04 |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事项)第五至七批不予资助项目公示的通知
2018-05-31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类)第一批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
2018-05-23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办理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事项)第五至七批项目拨款手续的通知
2017-12-07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2016年度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际营销网络建设第二批项目资助计划的公示
2017-11-30 | 资助企业数:
关于2017年度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保税区域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扶持资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2017-11-28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2017年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助计划的公示
2017-11-09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2017年度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2017-10-27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深圳市对外投资合作事项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2017-10-27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2017年度深圳市对外投资合作事项市财政配套资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2017-06-30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深圳市2016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服务进口贴息第二批项目资助计划的公示
2017-04-10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201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类项目公示的通知
2016-11-04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深圳市201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与技术出口贴息项目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