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备案及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备案及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合作银行及担保公司:
为做好2019年《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修订后发布的《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详见附件2)相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我局已修改完善相应申报指南,现开始办理该政策涉及项目的备案及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备案
请2017年6月7日及以后获得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银行贷款或担保的辖区企业,根据《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2019年备案指南》(详见附件3),自贷款发放之日起1个月内按要求填写并向受理单位提交备案材料(其中2019年1月1日后且在本申报指南发布之前已发放贷款的,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备案材料)。
二、项目申报
(一)企业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资助项目申报。
贷款项目备案通过后,企业须在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按照《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企业篇)》(详见附件4),填写并按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银行贷款服务资助项目申报。
申请资助的项目为企业已事前备案,并于上年度还清本息的所有贷款项目。放款银行须在企业还清本息后一年内按照《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银行篇)》(详见附件5),填写并按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担保公司担保服务资助项目及风险代偿资助项目申报。
申请资助的项目为企业已事前备案。担保机构担保服务资助方面,相应项目为上年度还清本息的所有贷款项目,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须在企业还清本息后一年内按照《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担保机构篇)》(详见附件6),填写并按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担保机构担保风险代偿方面,对于发生逾期风险并造成实际损失的担保项目,按照《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担保机构篇)》(详见附件6),填写并按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其他
因产业资金受年度预算限制,总量有限,为确保产业资金的合理使用,受理单位将按照项目受理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并分批次拨付项目资助资金,请企业尽早提交项目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的通知
3.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2019年备案指南
4.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2019年申报指南(企业篇)
5.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2019年申报指南(银行篇)
6.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2019年申报指南(担保机构篇)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