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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14年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资助计划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8 浏览量:115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4-06-18/2014-07-16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通知原文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和《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5年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发展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其中经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资助500万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资助400万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资助300万元。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

  (3)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备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条件;

  (4)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研究、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以及独立自主的设计创新成果;

  (5)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6)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设计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从事工业设计的工作人员4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7)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8)企业两年内(截止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专业的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研究、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以及独立自主的设计创新成果;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专业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5)两年内(截止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四、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 提交申请材料 —— 初审 —— 专家评审、项目遴选 —— 组织现场抽查 —— 专项审计 —— 项目验收 —— 核定资助金额 —— 复核 —— 社会公示 —— 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 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 —— 拨付资助经费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