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4年第二批文化创意产业资助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决定提前组织实施2014年第二批文化创意产业资助专项。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艺美术等十个领域。
二、专项计划类别
仅限于核心技术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等两类。
三、具体要求
(一)请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申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工作。总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备案请前往所在区的区发改部门办理;总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项目备案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请前往我委办理。详情请查看: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各专项资助申请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规范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按要求编列目录、填写规范表及进行装订,否则不予受理。
四、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8210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