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14年度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一批优势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号)和《关于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的通知》(深府〔2012〕9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度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一批优势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资助计划,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有助于推进我市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有助于优势产业间跨界融合发展而开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活动。
2014年重点支持领域:优势产业中的服装、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皮革、内衣等行业。
二、支持数量和方式
支持数量:受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超过500万元的上报市政府审定。
资助方式:项目采取事前资助方式。申请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社会公示、资助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产业重大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项目或活动有助于推进我市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有助于优势产业间跨界融合发展,项目方案合理。
(三)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或活动所需的人员和自有资金等;
(四)申报单位守法运营,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同一项目或活动不得在市政府多个部门申请资助;已获得市级政府财政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或活动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六)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申请单位,到期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申请本资金资助。
四、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咨询电话:82101987,82001348,82107982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
五、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 提交材料 —— 初审 —— 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 —— 核定资助金额 —— 复核 —— 社会公示 —— 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 签订资金管理合同 —— 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