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深圳市推荐申报2017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7]398号,见附件1)要求,我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展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下称“示范平台”)的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平台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多种服务功能或一项特色服务功能,具备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已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并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见附件2)所要求的申报条件。
二、推荐程序
鉴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各省市的示范平台推荐项目有数量限制,根据《管理办法》,我署将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文友 83052049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 (五洲宾馆南侧辅道200米) 7楼7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