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17 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体育赛事资助的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2017 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体育赛事资助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1 浏览量:106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8-01/2017-08-3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2500万元

通知原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7〕3 号)文件的要求,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现决定开展2017 年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体育赛事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我市举办高端体育赛事的企事业单位、社 会组织和机构。

  本资助计划原则上采取事后资助的方式,即在高端体育 赛事举办完后按相关程序要求申请,对在深圳连续举办 3 届以上(含 3 届)的高端体育赛事可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


  二、资助范围

  (一)2016 年 8 月 1 日至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我市举办 的,符合高端体育赛事事后资助条件的足球、篮球、排球、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和帆船赛事。

  (二)2017 年 8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在我市举办的,在我市连续举办 3 届以上(含 3 届)符合高端体育赛事事前资 助条件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和帆船赛事。


  三、资助标准

  (一)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国际体育组织签约并确定 在我市连续举办 3 届以上的国际性单项体育赛事,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竞技水平、影响力、办赛支出等,专项资金可给予每次不超过 1500 万元的办赛资助。

  (二)在我市举办的国际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竞技水平、影响力、办赛支出等,专项资 金可给予每次不超过 800 万元的办赛资助。

  (三)在我市举办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按项 目类别、赛事等级、竞技水平、影响力、办赛支出等,专项 资金可给予每次不超过 500 万元的办赛资助。

  (四)在我市举办的其他具有自主品牌,且社会关注度 高、市场空间大、发展前景好的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竞技水平、影响力、办赛支出等,专项 资金可给予每次不超过 300 万元的办赛资助。

  (五)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并 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向社会发布实施的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评审细则,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审计、评分后,根据本措 施有关规定给予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拟资助项目经审计认 定的办赛支出的 。

  (六)专项资金给予办赛资助主要用于加大赛事宣传和 安全保障,提高奖金总额等,吸引国际高水平队伍和顶尖运 动员参加,提升赛事的等级和影响力。


  四、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咨询电话:政策咨询 83228550 83238417 83240926

  技术咨询 83792687

  受理地点:笋岗西路体育大厦 8 楼体育产业发展处


  五、审核程序

  按照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操作规程实施,包括以下程序:网上申请——市文体旅游局 网上申请材料初审——市文体旅游局给予受理编号——提 交书面材料形式审核——市文体旅游局对书面材料进行审 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专家评审—— 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 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市文体旅游局下达项目资助计划——事前资助项目单位与市文体旅游局签订资金使用 合同书后,市文体旅游局拨付资助经费——事后资助项目, 由市文体旅游局拨付资助经费。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