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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5 浏览量:515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4-09-25/2014-10-3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企业:

  高新技术产品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条件,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确定社会主体及其承接相关职能的通知》(粤科公告〔2014〕45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承接“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职能。现决定开展2014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附件)、《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规定的领域范围。

  (二) 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鉴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三) 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 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2014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只受理一批次,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


  三、2014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采用“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报送”的方式进行。


  四、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市企业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并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受理窗口。


  五、经专家评审后,拟通过认定的产品名称将在协会网站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表达异议与咨询。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相关投诉,并在协会网站正式发布通过名单,请申报单位留意我协会网站动态。经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有效期为3年。


  六、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号708


  七、联系人及电话

  陈 辛 020-38458669 

       罗力科 020-3845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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