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福田区开展2017年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申请深圳市级房租补贴资助配套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文体旅游局将面向企业开展2017年度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房租补贴配套资助的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主营业务属于《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中确定的十大重点发展领域;
(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
(四)企业现在区级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入驻一年以上;
(五)已获得区级专项资金给予的办公场地房租补贴。
二、资助标准
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给予1:1配套补贴。配套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配套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市区两级补贴总金额不超过补贴面积的房租。
三、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
四、联系方式
地址: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3楼2319房,
联系人:谢然,电话:83131539。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