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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7—2020年)

发表于:2017-04-17 关注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7

文 号:深府函〔2017〕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协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5日


  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64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十二五”期间,我市各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联合协作,扎实开展青少年、城市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了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整体提高;积极推进科学教育、科普资源、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人才队伍等基础条件建设,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共享机制,超额完成了“十二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应清醒认识到,目前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仍不均衡,不能适应公众不断增长的科普需求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部分人员对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面向社区居民和城市劳动者的科学素质工作较薄弱;科普资源开发和共享水平有待提高、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不足、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科普投入不足,全社会参与科普的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公众参与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未充分调动。

  “十三五”时期是深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素质决定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前提,是我市综合实力的体现。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是顺应科技发展趋势、厚植创新发展土壤、谋求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面向基层、服务民生,完善机制、继承创新,开放协同、普惠共享,精准发力、跨越发展,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创新驱动发展、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筑牢科学素质基础,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到2020年,科技教育、科技传播与科学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需求的公民科学素质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2%以上。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的深入实施。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培育广大公众的科技意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激发全社会特别是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等要素转变。

  ——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服务中心工作,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高新技术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创造和科学文明的良好氛围。

  ——促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跨越提升。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学习实践能力、创新活动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劳动者的科学生产生活能力快速提高,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健康意识、安全意识;社区科普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决策水平不断增强。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公共服务的普惠共享水平显著提升。提升科普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科普资源开发共享。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传播与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区域科普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机制、科研与科普结合机制、监测评估机制、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健全,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以校内科技教育为基础,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探究能力,全面提升中小学校的科技教育水平。

  以青少年科技活动为载体,整合社会科普资源,搭建和完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平台,构建校外科技创新教育新机制。

  建立科技创新英才选拔机制,支持中小学开展创新英才培养实验,努力打造科技创新竞赛高端品牌。

  2.措施。深入推进科技教育课程改革。充分利用深圳丰富的科技和产业资源,积极开发具有深圳特色的小学、初中、高中衔接配套的科技教育地方课程。探索适合深圳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简称STEM)课程体系,普遍开设STEM课程,培育30个以上具有深圳特色的STEM项目。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公益基金和企业支持学校建设创新实验室和创客实践室。组建各类科技兴趣小组和科技社团,开展科技实践活动。重视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深入开展校园科普活动。组织科学家开设科普讲座、科学论坛,提升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开展校园科普展览活动,实现“科普进校园”全覆盖。依托“双工联动”机制,动员科普志愿者进校园,组织“流动安全训练营”“环保知识进学校”“乐享气象进校园”等科普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少年科普行”活动。

  加快建设科技教育特色项目和学校。根据学生年龄阶段和兴趣特点,开发智能机器人、航空航天、数字技术、海洋生物、环保等领域的科技教育特色项目。建立科技教育特色项目联盟学校,形成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相互衔接和配套的科技教育特色学校体系。

  搭建科技创新竞赛和创新成果展示平台。构建市、区、学校科技创新竞赛体系,市、区定期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及机器人、航空航天航海、车辆、建筑模型、环保等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定期举办学生科技节。搭建集展示、交流、研讨、交易、竞赛为一体的全市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平台。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机器人竞赛为重点,推动深圳成为全国竞赛和国际竞赛的举办城市。积极开展创客教育,定期举办全市学生创客节,探索以创客教育带动科技教育的新路径。

  努力构建校外科技创新教育新机制。将学校教育与校外活动结合,建立学生科技创新教育工作联席会议。选择一批技术先进、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建设一批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基地。制定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基地建设标准与办法。建立科技教育志愿者队伍,支持在校开展科普志愿活动。设立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周,通过论坛、展览、竞赛以及科技教育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集中展示科技教育成果。组织学生参观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开展职业科普教育与培训,增强职业意识。

  3.分工。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体旅游局、水务局、城管局、安监局、气象局,市妇联。

  (二)实施城市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围绕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职业病防治等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城市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

  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城市劳动者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为“中国制造2025”和振兴实体经济注入更多动力。

  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在城市劳动者中广泛普及,提高城市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

  2.措施。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每年发放5000万元培训券,鼓励企业组织员工参加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发展“双元制”技工教育,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对参与企业予以相应补贴。积极发挥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对参加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岗前培训的企业给予补贴。

  大力加强企业科协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科协在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科技交流、提高员工科学素质、举荐创新人才、激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企业科协作为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企业科协,市、区科协和市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业科协的支持和指导。

  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树立技能人才标杆。每年新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个左右、技师工作站15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左右。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予以最高50万元的财政资助。每年遴选30名“技能菁英”,最高予以20万元资助。扶持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赴海外参加技能研修培训。每年评选10名“鹏城工匠”,并予以50万元奖励。

  开展多样化的创业培训。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设置创业培训课程,完善创业培训质量评估,加强培训后的跟踪指导和服务。推动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厂区,不断拓宽创业培训覆盖面。资助有发展潜力、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优秀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鼓励失业人员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促进失业人员稳定就业。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国家、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成果,搭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公需科目培训。积极推荐我市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申报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继续办好深圳国际创客周。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入创客群体,扩大深圳创客的体量。通过主题论坛、专业展览、创客工作坊和创客大赛等多种形式,开发劳动者创新创业潜能。

  提高广大异地务工人员技能。依托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日常性免费就业服务,不断提升职业指导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质量。增设求职服务场地设施。根据求职者需求,开展个体辅导、团体辅导、企业讲堂等多样化、有针对性的辅导活动。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大讲堂”培训,提高广大异地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3.分工。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科协。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人居环境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民政局、水务局、城管局、安监局,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应急避险、和谐社区等知识和观念,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促进基层社区服务设施融合发展,完善社区科普设施,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深入推动社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

  2.措施。深入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科学家、企业、媒体、社区积极性,开展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科普活动。面向城市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帮助融入城市生产生活。面向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组织开展社区气象、消防、防震减灾等应急科普工作。

  提升社区科普能力。组织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升科普惠民水平。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和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漂流书屋、科普画廊、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社区科普讲坛、社区科普学校等基础设施和科普活动平台。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的科普宣传功能。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家庭等创建活动。

  搭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平台。将科普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建设计划,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组织动员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科普事业。

  3.分工。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创新委。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社工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人居环境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城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科学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规划设计,创新科普方式,强化教育培训,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考评全过程。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科学执政、科学发展和科学生活的能力,促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建设。

  2.措施。科学统筹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4—2018年深圳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机制,将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根据本规划纲要,制定相关年度的学习培训计划,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组织相关专题研究,加强领导干部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培育。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和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创新理念和思维。

  强化教育培训。以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素质能力为目标,把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等机构教学计划,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素质培训。采取专题培训、网络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丰富干部科学教育学习内容,拓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视野。继续办好自主创新大讲堂、科普报告会和专题科普讲座,倡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读科普书、听科普讲座、参加科普活动和阅览科普网。根据深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特点,编写培训资料,开发科普APP软件。

  完善考核机制。在领导干部考核中,体现科学素质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相关的具体内容。量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教育学习时间和内容,提高自学的积极性。大力宣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典型,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3.分工。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科协。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国土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人居环境委、卫生计生委、文体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任务。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提高科学教师的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建立高素质科技教师队伍。

  完善科技教育课程教材,满足不同对象的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

  构建科技教育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学校科学教育设施,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完善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加强校内外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实践场所和科学夏令营建设,提高校内外科技教育与培训设施的利用率。

  2.措施。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研修,提高科技教师的科学素质。根据实施科学课程的需要,配齐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师,将每年接受科学教育培训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建立市级骨干科学教师、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制度,举办业务交流和研修活动,提升科学实践能力。加强校内外专兼职科技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选派优秀科技辅导员到国内外参加培训和科技交流。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教材建设。加强中小学科学课程及相关学科课程标准教材的教学实验和教学指导,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将科普内容纳入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类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更新丰富教材内容。

  加强科学教育研究。将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列入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实践研究,注重学思结合,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发实践课程,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特色科学教育工作室建设,并向社会提供服务。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科学教育培训基地。

  健全科教结合、共同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充分发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资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师培训和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3.分工。牵头部门: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国土委、文体旅游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

  (六)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任务。用互联网思维推动科普观念、科普内容、传播方式、科普活动、科普资源共享、科普服务平台、科普运行和运营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加快科普工作信息化。

  培育科普创客文化。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的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

  加大科技传播力度。运用多元化手段进行科技传播,弘扬科学精神,报道科技成就,学习科技典范,传播科学知识,积极倡导求真务实、追求卓越、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营造支撑创新发展的有利氛围。

  创新科普服务模式。全面准确了解公众科普需求,强化互联网移动端科普推送,实现科普精准服务,营造“众创、靠谱、众享”的“互联网+”科普生态圈。

  贴近百姓现实需求,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环保治污等领域,组织主题科普活动,加大解读和传播力度。及时澄清谣言,营造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清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潮滋生的土壤。

  2.措施。打造全媒体多终端科技传播平台,推动科普信息资源集成和共享服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采集和挖掘公众需求数据,做好科普需求跟踪分析,强化科普信息精准推送服务。通过定制性传播方式,满足公众对科普信息的个性化需求。科技传播要占领各类终端特别是网络终端、移动终端,精心建设传播力和影响力大的科技传播矩阵。加强科普信息化的迭代建设,运用各种新的技术手段,实现科普服务迭代发展。

  拓宽科普传播渠道,创新科普传播形式。积极推动传统科普渠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大力推广科普一次创作、多次开发、全媒体呈现的融合模式,实现科普的跨媒体、跨终端传播,提高科普服务精准率、科普活动受众程度和科普资源共享水平。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频率。报刊杂志发表更多科普作品,开设更多科技专栏,增强科技新闻可读性。支持新闻网站等网络媒体继续办好科技频道,鼓励和指导影响力大的各类自媒体积极参与科技传播、科学普及。积极发动全市社区志愿者参与科普宣传。

  推动原创性科普融合创作。围绕公众关切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大力组织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建立完善科普融合创作的社会动员激励机制,以作品征集、动员、比赛评奖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和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的开发与推广。促进科学与文艺跨界合作,推动形成专家和公众共同参与的信息化科普内容产出机制。组建科普专家库,逐步建立科普信息审核机制,强化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分工。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国土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人居环境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城管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七)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扩展有效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的阵地。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推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兴办特色科普场所,发挥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促进科普信息在社区、校园、企业落地,扩大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

  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最大限度提高科普公平普惠程度。

  2.措施。积极推动我市新科技馆建设。加强引导新科技馆规划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馆。探索建立以大型社会化科普设施为核心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对各类科技馆运行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科技馆的科普教育功能,大力开展具有前沿性和示范性的展教活动。

  整合优势资源,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科普品牌活动。精心组织深圳(国际)科技影视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科协学术活动月等活动,使其成为影响力大、传播力强的科普载体。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推动建立各类科普教育基地。依托现有资源,建立一批科普教育基地、科技主题公园。到2020年,全市70%以上社区建有较完善的科普基础设施。深化创建科普示范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在社区公园、服务中心大厅等社区居民集聚场地,开辟科普教育宣传栏,建设科普模型和科学体验室,组织丰富多样的科普教育宣传、体验、培训等活动。

  积极推动各类专业科技传播馆建设。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整合科普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分布式科技传播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公益性的特色科普场馆。

  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共享。大力推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实验室、研发基地、生产线、产品展示中心向公众免费开放。广泛开展社会公益科普活动,探索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共享模式。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的人才和技术优势,搭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向社会推送优质科普资源。

  3.分工。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人居环境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体旅游局、城管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八)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任务。探索建立促进科普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鼓励和扶持科普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科普众创空间,壮大科普产业联盟,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科普产品质量和服务效能,增加公共科普产品的供给和服务。

  促进科普产业创新发展。培育科普产业市场,激发科普创客创业热情,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资源转化。

  2.措施。加强指导科普产业发展。开展科普产业发展研究,推动将科普产品和研发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支持范围,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产业。

  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依托高校、企事业单位、科技研发中心、科技社团等建立科普产品研发机构,增强科普产品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科普化。加快科普公共产品开发,支持科普展品、教具的设计制作以及科普影视和动漫产品开发,大力提高科普作品原创能力。充分挖掘大学生科普设计创意资源,推动科技类赛事成果集成和转化。加强科普创作和产品研发示范团队建设,促进科普产业源头创新。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

  加强科普产业市场的培育。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导向,推广科普创客模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科普产品研发、创作、设计、生产、流通全过程。创新科普服务模式,搭建科普创意交流、科普产品开发和销售的科普创客服务平台。建设科普产品线上交易平台,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线下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科普产业集聚,支持科普产业龙头企业、科普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

  推动科普产业体系建设。建立科普产业培育体系,建设科普产业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一批原创科普作(产)品示范基地,扶持科普出版、旅游、会展和新媒体等产业发展。推动战略合作型、成果转化型、联合攻关型、研发基地型、技术咨询型等科普产业合作模式,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科普产业体系。

  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科普产业。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兴办各类科普文化产业。

  3.分工。牵头部门:市科技创新委,市科协。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体旅游局、安监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九)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任务。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组织与管理、科技教育与传播、科普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人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和素质。建立和巩固科普专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普兼职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推进科普人才规范化培养和知识更新,建立健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推动科普人才健康有序发展。

  2.措施。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科普活动的能力。

  加强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科普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各类社区科普活动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大力发展街道和社区科协等基层组织。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训基地。

  加强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企业科协、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及各类科普活动,培养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科普志愿者协会、服务站等组织,建立科普志愿者管理平台,规范科普志愿者管理和服务。发挥学会等科技社团的科普人才优势,大力推动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展教活动中,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积极参与科普实践。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加快科普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普创作支持力度,培养一批高端科普创作与设计人才、团队。推动科技界与大众传媒的合作交流,培养科技新闻、出版、影视、动漫等方面特别是新媒体的高端科普传媒人才,培养一批科普活动和项目策划实施等方面的科普经营管理人才。

  加强科普人才培训工作。加强科普人员职业道德、科普从业评价、科普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面向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传播能力培训,探索科学家参与科普的新模式和好方法。加大科普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和知识更新力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等相关机构建设科普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

  3.分工。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创新委、人力资源保障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文体旅游局、卫生计生委、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实施。

  市政府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各有关部门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市科协负责筹备《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例会;督查落实工作例会议定事项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负责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负责对各区的联系和指导工作。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各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各项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建立《科学素质纲要》检查评估机制。市科协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对部门和各区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二)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机制和协调推进的长效机制。发挥市有关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协调,整合资源,联合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行动、重大基础工程建设、科普信息资源开发共享服务等重要任务,协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市科协与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形成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共建机制,推动各区贯彻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项工作。

  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研究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市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在市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建立面向公众的科技信息发布机制,使公众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科技知识和信息。推动承担市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结合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的重要作用,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新途径。

  建立监测评估和激励机制。依照国家相关标准,探索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监测指标体系,适时开展我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扬,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建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科普示范区等群众性社会性创建活动,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政策,提高科普人员和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的比重。落实有利于科普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市、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要求,研究制定促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激励措施,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保障水平。

  经费支持。进一步落实科普经费投入保障。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我市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科普产业发展政策和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的财政、税收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科普公共服务新模式。

  (四)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市科协会同市有关部门明确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全面部署《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推动和指导各区(新区)制定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实施。2018—2019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2017—2020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