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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华区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及研发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发表于:2017-10-16 关注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龙华区经济促进局制定了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及研发基地的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我局制定了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及研发基地的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及研发基地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先进性。

  平板显示器件及相关零组件生产设备横跨多个领域,需要具备精密机械、液晶、半导体、微电子、图像、光电子等众多学科的知识,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平板显示器件及相关零组件生产设备产品的自主创新型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沉淀,积累了大量的技术成果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拥有市级“工程中心”、市级“工程实验室”两大研发创新平台,产品制造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二)必要性。

  为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举措,推进“智造龙华”路线图,打造龙华成为深圳智能制造的名片,实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壮大工程,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优势,在智能装备制造行业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百亿级产业集群,规划建设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及研发基地,推动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研发制造,提升新型显示技术工艺、技术上的核心竞争力,抢占新型显示技术行业的制高点。

  (三)可行性。

  近年来,在智能显示行业,随着智能移动通讯、平板电脑、超级本、汽车等几乎所有智能显示终端与平台的不断更新和升级换代,智能显示设备制造行业也在供需两旺的增长局面中,形成规模超级巨大的产业群。根据行业权威机构(UBI Research)预计,今年AM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面板市场规模将达到150亿美元,AMOLED面板出货量将达到2.7亿台,比去年的2.3亿台增加16%。到2020年底,AMOLED市场规模有望达到670亿美元,未来几年,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屏市场占比将达30%至40%,市场前景广阔。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将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并集聚一批新型显示技术中高端研发人才,力争在该产业领域突破一批原创性技术,为实现“智造龙华”助力。

  (四)建设内容。

  建设显示器自动化设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AMOLED及柔性显示模组制程关键技术工程实验室及产业总部生产办公中心、公共配套等。

  (五)建设规模。

  土地面积约7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4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项目符合性。

  根据《龙华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符合“对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具有填补空白和完善产业链作用或者核心技术专利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的”,并符合“区内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优质企业且在本区内无自有产业用房”。

  (二)产业类型。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11 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中的A1114智能电子制造成套设备。

  (三)生产技术。

  具有国内先进显示生产配套装备、非标自动化设备集研发、制造、生产、销售一体的综合能力;拥有专业加工中心、高端检测设备,以及相关正版设计软件等;拥有智能显示领域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自动化设备制造核心技术;有能力组建显示器自动化设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AMOLED及柔性显示模组制程关键技术工程实验室。

  (四)产业标准。

  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产品技术在国内领先。

  (五)产品品质。

  符合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从事地块准入相关行业5年以上。

  (六)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后两年内建成投产。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50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用地产出(项目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0000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产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项目年增加值)≤0.13吨标准煤/万元。

  (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7911m2。(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

  (三)建筑规模:建筑面积≤47466 m2。(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本宗地块不得转让。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17年10月16日- 2017年10月20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浏览查询:

  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

  联系人:刘小姐、徐先生,联系电话:23332159、23332158


  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