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建筑行业的施工周期都比较长,由于本身行业的构成也比较复杂,所以不管是行业的危险性还是企业本身的风险性都比较大。而作为企业自身出发为了能够使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合理的税收筹划是不可避免的。税务筹划简而言之就是为了节税,在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技巧进行合法合规的交税行为。
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利用相关的园区政策就行节税,重庆、江苏、湖北等地的园区在考虑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出台一系列政策让当地的企业也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让当地的企业更稳定、持续的发展。而这种税收优惠政策即为总部经济招商,只需要在园区注册有限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即可。(注册式,不用实地办公)
一: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核定征收
增值税:3%(目前1%)
个人所得税:0.5-2.1%
企业所得税:无
附加税:增值税×1%(增值税的1%,可以忽略不计)
总税负:3.5-5.1%
二:有限公司(分公司或新公司):享受税收奖励
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区间30%~7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奖励区间30%~70%
(企业在当地留存的税收越多,税收扶持的比例越大,纳税大户可一事一议)
节税案例
北京某建筑公司年营业额2000w,减去各项成本,剩余利润1000w,如果查账征收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就是250w,那么我们该如何解决成本高利润低的所得税问题呢?
解决方案:通过入驻重庆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跟主体企业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个税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后缴税 63w。
上面的举例都是在笔者推荐的园区真实操作过的,当然还有成立有限公司享受税收奖励这块,由于篇幅原因笔者不再举例,这种成立有限公司的企业体量都比较大,并且能够满足企业承接业务能力的要求,并且只要你一直缴税,一直都会有返还。
最后,税收这块不仅是国家的大事,更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必学课题,笔者在很多篇文章都会强调大家一定要依法纳税、合法节税,不可进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以上两种税收优惠政策由G税Z易H点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