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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拟资助项目(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奖励、优质企业成长奖励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5 浏览量:88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公示原文

2021年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拟资助项目(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奖励、优质企业成长奖励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公示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9〕12号)及配套操作规程规定,经材料初审、现场考察、企业核查,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拟对1个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奖励项目、2个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项目和1个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项目给予资助(资助项目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15日-1月2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确认;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进行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单位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宝安体育馆西区310;

  联系人及电话:陈雪峰,27869995;韩俊德,29647136。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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