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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4 浏览量:221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2-04/2021-02-28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各相关文化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精神,我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2021年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七条、第九条款规定的原创研发启动资助、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资助、房租补贴、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资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原创舞台剧商演资助、新开设实体书店资助、新注册或新迁入奖励、称号奖励、原创影视作品(动画片)首播及获奖奖励、原创网游(手游)获得奖项奖励、出版物获得奖项奖励、设计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奖励,共13类扶持项目,具体内容可登录“龙华政府在线→部门信息公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策法规”中查阅。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法人登录——网上填报资料——网上初核通过——打印初核材料——纸质材料提交受理;

  (二)网上申报地址: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项目名称→在线办理→法人登录→选择位置“龙华区”;https://www.gdzwfw.gov.cn/

  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发送短信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请申报单位随时关注资金申报网站项目受理情况)。

  (三)材料提交地址: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B1703

  咨询电话:29561502、23336269


  三、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8日18:00时(共计14个工作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须仔细阅读并了解《细则》中各项规定,按照《细则》的要求进行申请。

  (二)通过预审的纸质申报材料应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1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胶装成册并加盖封面章、骑缝章,另“上一年度纳税证明、近三年无违规证明、企业提供方案及报告”6项材料需单独加盖公章。

  (三)企业申报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后,请密切留意网站更新审核情况,初核不合格的可修改后重新提交(需在2个工作日内修改正确并提交),未重新提交而导致超过申报时限的视为逾期申报。

  (四)申请者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内容,接受由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对申请者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计。

  (五)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六)申请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自行留底,主管部门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2月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