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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光明区关于开展专业化特色园区建设资助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8 浏览量:62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2-08/2021-12-31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专业化特色园区建设资助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对经备案的专业化特色园区,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不少于5家且产业聚集度达40%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对园区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20亿元以上(含)、产业聚集度达70%以上,且具有一定公共服务能力的专业化特色园区,再给予200万元奖励。专业化特色园区备案资质每3年复核一次。此项资助先备案后受理,对于2021年经我区同意备案并于2022年经专家评审符合资助条件的园区,我局将于2022年发布受理通知和申请指南进行项目受理。

  目前,我局正开展2021年专业化特色园区建设资助项目备案工作,备案范围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园区:

  一、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不少于5家;

  二、园区场地属自有物业的,须产权清晰;属租赁物业的,租用合同期须在5年以上,且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三、园区主导产业属于《深圳市光明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5年)》(深光府〔2020〕33号)(http://apps.szgm.gov.cn/szgm/132100/zxjd/gmqxdcytxzzqfzgh_2020-2035nzcjd/1382176/index.html)规划重点发展的智能产业、新材料产业或生命科学产业,符合光明区产业布局规划,发展目标明确,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优势产业特色突出;

  四、已制定园区产业规划。

  现请各园区运营主体按照上述申报条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2021年专业化特色园区建设资助项目备案情况表》及产业发展规划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加excel版本形式发送至邮箱gxjyuzd@szgm.gov.cn(联系人: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余工,21389087)。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8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