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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受理2021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浏览量:101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2-24/2021-03-05
  • 项目类型 :
      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21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19〕14号)及《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光明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申报时间: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至2021年3月5日(星期五)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至2021年3月10日(星期五)9:00--18:00。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填报材料:请登录光明区政府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http://218.17.84.7:8191)在线填报申请书。请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填报完成后耐心等待预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审核未通过,请按照意见及时修改。(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打印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从平台导出带水印的《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

  (三)受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光明招商局科技园A3栋B座2楼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注: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时需查验相关原件。疫情期间,请戴好口罩)


  四、受理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 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涂工:88211311,韦工:21389087。

  (二)受理部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