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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表于:2021-04-26 关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构建新格局、实现新提升,省科技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大学科技园运营评价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修改建议函复省科技厅,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回复。

  专此函达。

  联系人:龙冉冉,020-83163872

  钟士岗,020-83163876

  省科技厅

  2021年4月24日


  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构建新格局、实现新提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机遇,强化广州、深圳“双城联动”,以实现我省孵化育成体系发展由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为目标,以提升孵化动能、加速产业孵化为主线,深入推进产业孵化集群培育、特色孵化载体提升、 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在孵企业“量质双升”、创业导师“扩容提质”、创新创业金融支撑等六大专项行动,加快形成以深圳、广州“双核”为示范引领,珠三角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与北部生态区特色发展的“一核一带一区”孵化育成区域

  协同发展体系。到 2023 年:

  ——孵化载体实现“量稳质升”。孵化器、众创空间数量保持全国第一,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专业孵 化器占比超 40%,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专业化、品牌化孵化器。

  ——特色孵化载体实现新布局。全省国家级高新区实现省级 加速器全覆盖;高水平大学实现省级大学科技园全覆盖,打造具 有全国示范效应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3-5 家;建设粤港澳、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超 40 家 。

  ——区域创新能力创业孵化指标实现新突破。全省创业导师 规模位居全国首位,平均孵化器内创业导师数量与在孵企业数量 比例达到 1:1;培育毕业企业取得实质成效,平均孵化器当年毕业企业达到 6 家;孵化基金规模稳步增长,全省孵化器孵化基金年增长率达到 50%。

  ——高质量就业、经济发展实现“双支撑”。全省孵化载体吸 纳就业超 62 万人,其中吸纳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员超万人;培育营业收入 5 千万以上企业超千家,培育一批科创板上市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专业领域培育一批 百亿级产业孵化集群。

  到 2025 年,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地和国际创新创业新高地,为推动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未来产业、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以及建设粤港澳大湾区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产业孵化集群培育行动

  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供应链协同创新模式。引导龙头企 业自建孵化载体或开放式产业创新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并发布关键技术攻关、储备型技术研发需求,通过整合原材料生产、零部件供应、规模生产、市场销售等环节的产业链、 供应链资源,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联动配套、深度协同,建立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孵化生态。

  推动孵化载体聚焦专业领域加速产业孵化。鼓励加速器为主的孵化载体聚焦细分领域的产业共性需求,朝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通过构建涵盖工业设计、概念验证、中间试验和小批量 试生产、检验检测、产品体验、市场销售等产业孵化服务体系,为入驻企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标准化、通用型的专业服务,并结合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求,制定个性化产业服务 方案,加速推动产业孵化。

  结合地方产业方向培育产业孵化集群。围绕广东省战略性支 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建设方向,布局一批与 产业深度融合的产业孵化器、加速器。重点推动珠三角地区国家 高新区整合园区产业资源,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建设并集聚一批产业孵化载体,率先建成产 业孵化集群,形成区域集聚孵化效应,为当地产业发展注入源头 活水,为产业培育新理念、新模式、新主体。

  (二)特色孵化载体提升行动

  培育粤港澳台及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提升粤港澳台、 国际化孵化载体、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平台孵化服务能力,重 点打造一批链接三地创新资源的港澳台特色孵化载体和具有国际 影响力的标杆型孵化器,推动港澳台和国际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 转化。鼓励孵化机构“走出去”开展境外布局,优先在我省国际 友好城市、港澳台地区、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和“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设立离岸科技孵化基地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等, 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推动国际科技成果双向孵化,打造国际 创新创业新高地。

  鼓励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专业孵化载体。支持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等科技创新载体,省实验室、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充分结合专业学科、科研力量优势建设专业孵化载体,提供知识产权、技术开发、技术转移等孵化服务,构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更多科技创新研发实现成果转化与孵化。

  推动高新区加快布局一批加速器。鼓励省级以上高新区加强 开放式创新,强化科技资源开发与共享,围绕当地高新区特色产 业布局建设一批相关领域的加速器,逐步打造专业孵化链条,为当地产业培育新兴力量。到 2025 年,国家级高新区实现省级加速器全覆盖。

  (三)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行动

  推动大学科技园增量提质。引导各地市结合本地高校学科特 色、重点产业方向、区域优势资源,建成一批学科特色鲜明、技 术优势明显、创新要素集聚、产业带动性强的省级大学科技园, 力争到 2025 年,全省高水平大学实现省级大学科技园全覆盖。引导省级大学科技园创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逐步形成省级、国家 级大学科技园梯队发展格局。

  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支持大学科技园引进或建设技 术转移机构,组建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支撑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校+园+企”创新创业合作,整合校内技术创新中心、重点 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和工程中心等平台科教资源,构建从研究 开发、中试熟化到工业化试生产的全链条服务平台,面向产业发 展需求开展工程化与产业化开发,促进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成果 转移转化。

  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探索共建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 基地、实习实训基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实践平台,增强大 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一批富有企业家 精神的创新创业后备力量。支持高校毕业生就地创业就业,鼓励 与高校教师、高校校友组建联合创业团队。

  (四)在孵企业“量质双升”行动

  加速培育科技型创业企业。支持孵化载体联合创业类培训机构,建立重点企业“全陪伴式”辅导机制,对技术研发基础较强、 市场前景较好的优质在孵企业开展系统深入的创新创业培育,全方位引导在孵企业成长发展。加强孵化器认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联动,提升孵化器培育企业的科技含量,加大力度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挂牌)企业等优质企业。

  提升在孵企业内生发展动能。推动“大中小联合创新计划”,引导中小企业借力大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与资本等资源,加速提升创新发展内生动能,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的产业生态圈。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共同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推动中小企业提升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化能力。

  顺畅在孵企业毕业通道。推动建设一批以加速器为主体的专业孵化链条,逐步打通孵化器、加速器的对接通道,促进孵化载体主动盘活现有存量,加速推动在孵企业毕业。

  (五)创业导师“扩容提质”行动

  完善创业导师备案制度。出台《广东省创业导师备案工作指引》,明确创业导师定义、备案条件及流程、导师职责与服务内容, 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创业导师备案机制;联动多方资源,充分挖掘企业管理、技术创新、科技金融、科技服务、市场运营等不同类型的创业导师,建立广东省创业导师数据库,完善我省创业导师管理体系。

  提升创业导师服务能力。开展创业导师综合能力培训,持续完善创业导师培育体系。通过“创业导师地市行、园区行”实地 走访、问题诊断等方式,提升创业导师为不同类型创业者、不同 发展阶段企业所需的个性化、专业化创业服务能力,为创业者、 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覆盖面更广的创业辅导服务。

  建立创业导师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服务绩效突出 的创业导师给予补助。择优推荐进入广东省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 家库,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创业导师进入广东省科技企业特派员 专家库,优先推荐创业导师参加各级各类优秀双创人才评选,定 期开展“广东省优秀创业导师”评选,有效壮大导师队伍。

  (六)创新创业金融支撑行动

  扩大我省孵化基金总量规模。在省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后补助 政策中,加大孵化基金设立和投融资情况的考核力度。在省科技 与金融结合专项中,对与孵化载体共建孵化基金的金融机构给予 补助,有效扩大我省孵化基金规模、提高总量。

  推动创业孵化与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行业协会联合孵化载体、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和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专场对接会, 推动“创业导师”与“科技金融特派员”结对服务在孵企业,加大普惠科技金融对孵化载体和在孵企业的服务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对面向在孵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加大投资风险补偿力度。

  提升孵化与资本市场对接能力。鼓励各地市通过奖补等方式 降低挂牌上市成本,推动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和在孵企业在广东省科技创新专板和新三板挂牌上市,进一步推动在科创板、创业 板、主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加快形成梯度发展的上市挂牌发 展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对全省孵化载体的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强化专项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督导落实,并定期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引导各类孵化载体健康有序发展。建立珠三角核心区与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北部生态发展区“一对多”对口合作机制,促进全省孵化载体整体提升。

  (二) 加强财政投入。持续组织实施“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专项”“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运营评价后补助”“广东省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支持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引导各地市支持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建设孵化载体, 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研究,完善行 业组织服务体系。

  (三) 完善政策保障。结合区域创新能力重点提升方向,修订《全省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后补助管理办法》。制定《广东省 创业导师备案工作指引》,壮大创业导师队伍。鼓励各地市研究出台提升创业孵化能力的创新政策,以及支持当地大学科技园建设 的土地规划、人才引进激励、资金支持等方面配套政策。

  (四) 强化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和动态管理,强化对省级孵化载体的淘汰机制。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新增 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统计与备案。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我省创 业孵化指标建设进行动态监测,科学指导行业发展。

  (五) 优化创业环境。支持优质孵化载体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连锁孵化品牌,打造“粤科创”、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等广东创业孵化活动品牌,持续提升广东孵化的全国影响力。构建多层次 孵化行业人员培训体系,全方位提升孵化服务人员专业能力;持 续完善地市孵化行业组织,加强省、市行业协会的联动与合作, 促进全省孵化服务资源的交流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