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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四届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2018-03-06 关注 
为进一步做好文博会筹备工作,落实市领导关于文博会走“质量型、内涵式”发展之路的指示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举办展会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第十四届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华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文化产业单位:

接市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文博会筹备工作,落实市领导关于文博会走“质量型、内涵式”发展之路的指示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举办展会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第十四届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华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主题

将原“文博会专项活动”更名为“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化活动”,我办根据区文化产业特点和政策进行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化活动的申报和认定工作。

本届文博会南山区参展主题为:创意南山,文化未来——争创“全国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区”


二、活动要求

(一)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应在2018年5月份,活动开幕时间应注意合理分布,避免过于集中在文博会主会场开馆之日。

(二)活动承办单位应具备举办文化活动资质,有优秀的策划运营团队和丰富的活动策划经验,活动场地及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具有消防审批文件。

(三)活动承办单位应注重活动质量,不得将于文博会无关内容纳入活动范围。

(四)规范活动名称和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不得将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列为活动的主(承)办单位、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等;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活动名称不得冠以“国际”、“国家”、“中国”、“中华”等字样;对外宣传活动时统一口径为“南山区文博会期间配套文化活动”。

(五)活动贴近本届文博会南山区参展主题,属于我区文化产业优势产业或重点领域。活动内容层次较高,特色鲜明,区别于该单位日常经营活动。

(六)活动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并对公司及行业后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场地面积500平米以上。

(七)活动结束后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完成情况、实际效果等将作为活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文化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活动承办单位要严格审查活动内容和相关展品的内容,确保不出政治性问题和文化安全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检查和评估活动场地、设施等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应急预案。

(二)依法依规履行报批备案手续。活动内容涉及国外文化展品或国外电影展映等,须提前向相关部门办理入关或报批备案手续;邀请海外嘉宾参与活动的,须按我市外事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涉及宗教题材的,须按有关规定报宗教事务部门审核。

(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格审核活动内容和展品的知识产权情况,对书画、文物、古董等展品或拍卖品,展出前须核实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请申报单位填写好申请表(见附件)、活动策划方案及消防安全许可证在3月13日之前将申请表及活动方案电子版(文件命名为“配套文化活动+单位名称”)先发送至邮箱wcb@szns.gov.cn;待我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告知通过后,方可于3月20日前将申请表及活动方案纸质版(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交至区文产办办公室(南山区委大楼A601室)。


  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联系人:陈展鹏 电话:2654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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