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龙华区2021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补贴项目的公示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华区2021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补贴项目的公示
根据《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龙华府办规〔2019〕4号),现对《2021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补贴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7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补贴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2004,联系人:伍子铭,0755-23338584。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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