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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量:66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7-16/2021-07-30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
  • 资助金额 :
      6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183号)要求,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网络填报时间: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30日18:00。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30日18:00(仅限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410-2415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会议室(受理联系人:范小姐,联系方式:15625202991)


  三、咨询电话

  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88100675、15002090560。

  先进技术:88101362。

  系统服务:88100675、15002090560。

  本事项的《申请指南》(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等)、《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和《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7月1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