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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起草说明

发表于:2021-07-19 关注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起草说明


  一、文件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和《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市2021年推进四个“十大”改革措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集中力量推动解决一批影响市场主体活力的体制机制问题,全力打造“全国最优,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区工信局牵头开展了《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起草编制工作。3月9日,礼卫书记召开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议。3月15日,区工信局组织各部门召开协调会,研究《若干措施》初稿,会后两次征求意见。4月1日,广文副区长主持召开《若干措施》研究会议,区工信局调整后再次征求意见。4月20日,礼卫书记对《若干措施》作出重要指示,区工信局进一步修改细化措施。5月8日,区工信局逐条研究《深圳市贯彻<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送审稿)及《深圳市2021年推进四个“十大”改革措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送审稿),进一步充实、优化《若干措施》。5月17日,按照进一步简化相关条款,形成《若干措施》初稿。5月21日,策飞区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若干措施》。5月24日,礼卫书记召开龙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逐条研究《若干措施》,区工信局按照会议精神对《若干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5月31日发文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于5月24-28日期间举办多场座谈会,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区工信局结合各单位及相关企业反馈的意见对《若干措施》内容进行进一步修改。6月9日,按照礼卫书记、策飞区长批示要求,区工信局认真对比研究了《学习借鉴上海浦东新区改革创新经验有关情况汇总表》,对《若干措施》内容进行了修改。6月24日,策飞区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若干措施》,区工信局按照会议要求对《若干措施》内容进一步完善。最终形成本次送审稿。


  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本文件涉及24个部门,区工信局于2021年5月28日发文征求了意见。并于5月24-28日期间举办多场座谈会,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对于反馈的意见建议,区工信局进行了综合研究,并基本给予了采纳吸收。具体反馈情况和采纳情况见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