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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关于启动受理2021年《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浏览量:81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0-12/2021-11-12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启动受理2021年《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企业:

  根据《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1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金规〔2018〕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我局拟于10月12日-11月12日集中开展2021年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申报主体以及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一)申报项目: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过桥资金贴息项目、企业发债融资补贴项目。

  (二)申报主体、申报材料:按照《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周二)-2021年11月12日(周五)。


  三、申报途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注册、填报有关信息,按照《申报操作指引》递交申请材料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请于11月1日(周一)-11月12日(周五)将纸质资料递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其中,申请过桥资金贴息的企业需提前在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注册(https://www.o-banks.cn或“深圳金服平台”APP)。

  特此通知。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0月11日

  (咨询电话:黄小姐,88125069;杜小姐,88125520)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