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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面向南山区符合条件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通告

发表于:2021-10-09 关注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面向南山区符合条件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南山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定向配租住房。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的企业或机构(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高尔夫、房地产类企业,不含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前海区块内的企业或机构)。


  二、定向配租程序

  (一)线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1日(含周六、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有意向申请本次定向配租的企业或机构,请登录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安居信息系统(网址:https://nszj2.szns.gov.cn:8092/Home/Login,以下简称“安居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系统操作手册》可登录安居信息系统后,在“模板下载”处下载查看。

  已通过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申报审核、并且入围2021年度补租名录的企业或机构,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资料更新;未申报过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的企业或机构,按照本通告要求进行申报。

  3.企业或机构从以下类别中选择一种进行申报:

  (1)重点企业;

  (2)商贸旅游、物流及专业服务类企业;

  (3)金融类企业;

  (4)科技类企业及科研院所;

  (5)军民融合类企业及机构;

  (6)中小型文化创意类企业及体育产业类企业;

  (7)现代高端服务业;

  (8)社会医疗机构、社会组织、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9)区重点新引进企业及有重大项目企业、稳增长奖励企业;

  (10)“领航人才”及留学人员所创办企业或组织;

  (11)院士和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专家。

  申报所需材料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南山区2021年度定向配租补租评分标准》),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二)受理审核

  区住房建设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居信息系统中受理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区住房建设局负责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专业性的复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等原因审核不通过的,将在安居信息系统反馈审核结果,企业或机构逾期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

  (三)名录确定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2021年度评分标准》,对企业或机构的资格、材料分别审核、打分、排序,并根据房源总量确定2021年度定向配租名录。该名录将在网站公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szns.gov.cn/nsqzjj/gkmlpt/index#15162)。

  (四)签约入住

  与2021年度定向配租名录的企业或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及安排入住,具体安排将在补充通告中进行告知。


  三、配租房源情况

  (一)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南山智谷、创智云城两个项目741套。其中:

  1.南山智谷500套,位于西丽街道茶光村茶光工业区,为规模化租赁项目,户型均为约40㎡的单间。该项目预计2022年1月交付使用。

  2.创智云城241套,位于南山区西丽中心区西侧(留仙洞总部基地1街坊),为规模化租赁项目,户型主要为50㎡左右的单间和70㎡左右的两房。该项目预计2022年1月交付使用。

  上述项目办理签约、入住的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租金标准

  1.南山智谷基准租金:39.72元/平方米·月。

  2.创智云城基准租金:44.66元/平方米·月。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的租金为准。

  (三)项目重要提醒

  1.南山智谷、创智云城均为通过规模化租赁社会房源的方式筹集的公共住房,规模化租赁期限3年(最长不超过10年,视后续谈判情况定)。期满,该批房源将退回项目方,届时正在承租的企业或机构须无条件退回住房,并做好入住员工的搬离工作。

  2.南山智谷、创智云城均非住宅性质,无配套学位,不能落户,户型使用率较低。

  3.承租人才住房的企业或机构务必要将项目情况充分告知入住员工。

  (四)项目详情及其他费用请见安居信息系统上的项目介绍。


  四、重要提示

  (一)定向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各企业或机构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业或机构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1-2名住房专员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承租企业或机构须将本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建议分配对象适当向本单位新市民、青年人倾斜。

  (三)对于申请定向配租的企业或机构,如存在下述行为的,将收回住房:

  1、存在把关不严、虚报瞒报以及违规分配住房等行为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

  3、未对入住人员信息进行备案的;

  4、分配后出现违规转租、出借住房行为的;

  5、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关系的。

  如发生上述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自本年度起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以及该人才的人才住房配租补租等相关保障申请。

  (四)对于正在租住南山区人才住房的企业或机构,如存在下述行为的,不纳入本年度定向配租申请范围:

  1、累计欠租或连续空置6个月及以上的;

  2、存在未提供租住人才明细清单等行为的;

  3、上一年度未按要求提交补租相关补充材料的;

  4、存在违规使用补租资金且未落实整改的。


  五、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六、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为更精准地服务,通用业务问题请拨打区住房建设局电话咨询,专项服务问题请拨打对应主管部门电话咨询,系统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主管部门

对外咨询电话

区住房建设局

26493118、26493908、26013209

系统技术支持

19867757276、15012652241

区人才工作局

26455435

区发展改革局

26979315

区教育局

26486970(计财基建科)

26473151(终身教育科)

26486020(学前科)

区科技创新局

2656190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6510993(检验检测机构)

26470441(创业孵化机构)

26565794(科技奖获奖单位、高层次人才团队单位 、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科普基地、科技智库)

26470401(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获奖企业)

86967125(港澳台青年创办企业)

86546545(中小创新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6542085(生物医药)

26542235(军民融合类企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6566746(总部企业)

26542672 [工业百强、纳税百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

26542173 [服务业百强、物流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服务业企业)]

26549759(批发零售、进出口企业、住宿餐饮、电子商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

区民政局

86077873

区司法局

26566613

区财政局

26662570

区人力资源局

2656681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6575007(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6542340,26542334(文化体育企业)

86967650(旅游企业)

区卫生健康局

26564724

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86969149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6542896(上市企业)

26542931(金融类企业)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