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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与管理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1-10-20 关注 

《罗湖区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与管理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和依据说明

  针对罗湖区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方面存在建设氛围不浓、缺乏合理引导、政策支持不足、发展速度相对滞后等问题,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落实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深圳市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深府规〔2018〕25号)、《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文件精神,2021年1月,罗湖区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罗府规〔2021〕1号)文件,明确支持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因此,结合我区科技创新发展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政策,对引导和推进罗湖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升罗湖区基础科研水平,集聚高端创新资源非常必要。


  二、政策内容

  (一)总则:说明文件制定的依据、罗湖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明确罗湖区新型研发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及职责。

  (二)认定条件:

  一是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的登记类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是针对不同登记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对其成立时间、牵头发起人、营业收入、研究开发经费占比及研发人员占比等进行明确,确保研发机构拥有较优秀的研发队伍和较高的研发经费保障。认定条件同时也对推进罗湖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进行合理引导。

  (三)认定程序。明确了申报的材料和认定程序,确保整个认定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四)监督管理。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理、认定的有效期、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及《罗湖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统计表》,目的是深入掌握罗湖区新型研发机构的运行情况、科研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开展针对性的服务,提升罗湖区基础创新能力。

  (五)附则。明确规程的实施日期、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