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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5年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6 浏览量:2417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关于确定2015年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行业集团公司,各专利试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美丽天津”建设,促进我市企业专利创造能力整体提升,实现以量布局、以质取胜,企业科学持续发展,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了2015年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工作。

  按照2015年天津市专利试点工作安排,经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区县(行业)推荐、形式初审、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局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现确定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200家单位为2015年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单位,确定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等496家单位为2015年区县(行业)专利试点备案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市级专利试点

  (一)试点周期: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

  (二)各试点单位要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加大试点工作投入,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编配专职人员负责专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试点期内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持续改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围绕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完善专利布局,保护创新成果,实现专利数量和质量同步提高,增强专利运用、保护能力。

  (三)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行业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专利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大对专利试点单位政策支持力度,配合做好试点工作的中期检查、跟踪服务。推动所属区域、行业的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成果,提升经营风险防范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拥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专利密集型企业,促进我市专利拥有数量质量同步提高,有效支撑天津社会经济发展。

 

  二、区县(行业)专利试点备案

  (一)备案周期: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二)考核标准:企业围绕核心产品(技术),开展专利布局工作。2015年至少围绕一个重点产品(技术)完成不低于10件专利申请(不含外观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三)考核方式:备案区级试点考核由面上资助系统自动完成。每围绕单一重点产品(技术)完成不低于10件的专利申请(不含外观专利),给予3000元的专项资金资助。同一单位,重点产品(技术)备案数量不超过2个。

  (四)各备案单位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工作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五)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行业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区级专利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推动所属区域、行业的专利工作进步,推动我市专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6月25日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1 天津中环电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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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天津市电视技术研究所 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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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津中环真美声学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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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环高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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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天津津伯仪表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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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天津精通控制仪表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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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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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稳力(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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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天津智慧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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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天津市银泰客车桥有限公司 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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