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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3-02-08 浏览量:72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2-08/2023-02-21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鼓励辖区企业、公立医院、高校成立联合实验室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对上一年度成立的联合实验室,按实际出资方出资金额的30%给予资助,每家出资单位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的实际出资企业;

  (二)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的签约主体为在南山区内注册的高等院校、公立医院、企业;

  (三)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合同书签约日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申请资助的联合实验室,实际出资方出资应拨付到位;

  (五)同一单位同一联合实验室不重复资助。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再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科技创新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日期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六)联合实验室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申报主体对联合实验室出资的银行转账记录等出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联合实验室建设方案,包括实验室建设的背景和意义、具体建设内容、计划进度、建设成效、经费预算等内容[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其他材料。

 

  七、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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