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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龙岗区关于开展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租金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量:54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3-16/2023-04-15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龙岗区关于开展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租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龙岗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推动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2号)及《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3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租金补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内容

  对2022年度认定的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见附件3)的在孵企业予以租金补助。

 

  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1.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的“申报指南”栏目中查看龙岗区2022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网址:https://cyfw.lg.gov.cn/#/homePage)

  2.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单位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

  (4)后台处理完成,生成并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

  3.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1)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注册、登录;

  (2)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策申报页面;

  (3)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4.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三、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4月15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2023年3月16日至4月21日

 

  四、其他说明

  1.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

  2.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3.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务疑问,请与《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租金补助申请指南》中相应的业务科室进行咨询。

  注:各项政策的资金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

  (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09477)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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