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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2年度龙岗区软件企业技术标准制定扶持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量:10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3-31/2023-04-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2年度龙岗区软件企业技术标准制定扶持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工信规〔2023〕1号)。

 

  二、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对上年度公开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主导制定的软件企业予以扶持。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1.上年度公开发布国际标准的主导制定单位排名第一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排名第二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奖励;排名第三到第五的给予不超过30万的奖励。

  2.上年度公开发布国家标准的主导制定单位排名第一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排名第二的给予不超过25万奖励;排名第三到第五的给予不超过20万的奖励。

  3.上年度公开发布深圳市行业标准的主导制定单位排名第一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排名第二的给予不超过15万奖励;排名第三到第五的给予不超过10万的奖励。

  4.同一企业可同时申请本条款项下三类扶持奖励,但同一年度累计获得该项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审核方式

  核准制,以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文件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龙岗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要求的法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对于法人企业要求纳税地、统计地在龙岗区;

  (二)本实施细则所指软件企业是指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中第65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持有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软件企业;

  (三)项目单位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四)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获取专项资金的企业,龙岗区有权追回相关款项;

  (五)项目单位提交的有关生产经营数据,如与区统计部门不一致的,以区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六)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登录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平台自动生成);

  (二)营业执照;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2022年度);

  (四)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

  (五)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文件。

 

  五、申报方式

  请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使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生成申报书

  企业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qyfw.lg.gov.cn)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密码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资金扶持”——“当前可申报的项目”,选择【“龙岗区软件企业技术标准制定扶持”扶持项目】进入申报。企业上传申报资料后,区工业信息化局将组织线上审核等工作,请企业等待线上审核结果。

  企业收到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已通过线上终审”的信息后,即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岗区软件企业技术标准制定扶持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企业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书面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带水印的申报书,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

  1.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世贸百货斜对面)

  2.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天安云谷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1栋B座1楼、0755-89601111转政务服务)

  3.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大运软件小镇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17栋1楼0755-28229136)

  4.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中海信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9A栋2楼0755-33112166)

  5.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天安数码城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黄阁路天安数码城2栋A座1楼服务中心、0755-89312333)

  6.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宝龙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1楼、0755-23255492)

  7.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启迪协信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青春路与飞扬路交叉口启迪协信产促中心1楼服务大厅、0755-28399039)

  8.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星河WORLD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梅坂大道星河WORLD二期E栋1楼0755-23952233)

  9.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康利城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平吉大道66号康利城2栋1楼、0755-28681209)

  10.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华南城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安大道1号华南城招商中心一楼、0755-28491235)

  11.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大运AI小镇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信义路大运AI小镇B01栋小镇客厅一层、0755-89768806)

  12.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学院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服务中心一楼、0755-89226767)

 

  六、申报时间

  2023年3月31日-4月30日。

 

  七、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为企业在龙岗区企业服务信息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审核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业务咨询电话:0755-28949448、0755-28949261;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55-23602720,QQ:2972069207。因涉及企业较多,请企业按申报系统流程操作即可,业务高峰期电话繁忙请多试几次,或者加技术支持QQ咨询问题。

  3.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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