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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相关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量:45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5-16/2023-07-05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相关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我局现开展相关项目的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时间

  (一)工业支持(工业增加值增长)项目、商贸金融支持(商务服务业企业)项目、商贸金融支持(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企业)项目、商贸金融支持(金融业企业)项目、汽车购售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项目受理时间。

  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工作日下午14:00时-18:00时。

  (二)商贸金融支持(新开门店装修补贴)项目、促销支持(促消费活动)项目受理时间。

  2023年5月16日-2023年7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工作日下午14:00时-18:00时。


  二、项目申报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采用线下受理方式进行。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3),并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尾页的“材料清单”中附件的顺序编写并编制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在规定的项目受理时间内,提交至项目相应受理地点。


  三、项目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只受理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的项目(具体详见下表),其他项目由相关主管单位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程序。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扶持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按拨款通知要求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不存在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特别提醒。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