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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量:36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2-01/2023-12-1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科技资源共享”的工作部署,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取得重大突破,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支撑产学研融合创新生态构建,形成先行示范效应,根据《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以下简称“区科创局”)决定开展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认定工作,本年度拟认定不超过2家机构为2023年度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请各单位参照《办法》要求,对申报材料完成审核后,推荐不超过1家科技创新平台参与示范机构认定。按照《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填写附件2中的申请书,工作总结可参照附件3提供的提纲进行梳理。相关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于12月11日18点前将申报材料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lake@szns.gov.cn),如有需要经通知后邮寄纸质材料。


  二、评审和认定

  区科创局按照《办法》要求,对各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和基本条件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形式为答辩评审。按照评分结果,择优拟定示范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授予通过认定的机构“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称号,有效期为3年。


  三、联系方式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5-26542821。资料邮寄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委1120办公室。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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