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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8 浏览量:173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5-02-27/2015-03-05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经信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平台等专题)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5〕377号)和《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专题)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5〕38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由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出具正式申报文件,上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项目申报材料在省局通知中各专题要求上报数量的基础上统一加多两份(含电子版)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与服务科。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3月5日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项目申报由所在县(区)审核后推荐上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不直接受理。请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严格审核项目申报资料,对所推荐上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认真做好现场核实工作并填写现场核实表,与申报材料同时上报。

  (三)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市政府门户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市中小企业信息网下载。


  三、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电 话 2892163。

  市 财 政 局: 电 话 2881855。

  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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