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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量:275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9-07/2020-10-12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支持强度: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单个企业最高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发证时间为2017-2019年),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纳统年度为2019年)的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

  (二)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当建立内部研发机构,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三)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2019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四)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在线填报申请书,并进入“科研人员(专家)登录”模块,进行科研人员登记。

      (二)2019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由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且含有防伪标识,或由具备企业研发资助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详见附件2)出具,经深圳市税务师协会备案且含有防伪标识。

      2.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3)。


申报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10月12日(截止至18:00)。


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在线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协同统计、税务等部门核对数据、核查诚信——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审定——市科技创新委发布资金下达文件——资金拨付。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125491、88103124

  技术支持电话:0755-86576087、86576088



政策依据

2016-03-23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