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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宝安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8-01-01 浏览量:374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23/2021-09-29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获得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国家“千人计划”、“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配套补贴的创业企业,给予3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50元且不超过实际缴纳租金的场租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自登记注册之日起5年内,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在宝安区创办企业,且该企业已获得宝安区相应配套资助。


申报材料

  1.《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配套场租补贴申请书》;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或团队认定证书;

  4.单位租房合同、缴纳房租发票、单位租房合同和缴纳房租发票、申请房租补贴面积及金额明细;

  5.申请单位已获得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配套补贴相关证明文件、银行流水单据。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材料1提供原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材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无法提供原件,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由所在企业出具,加盖公章);其他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交复印件,所在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

  受理时间:2021年9月23日—9月29日18:00

  企业登录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2、纸质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2021年9月23日—9月30日


联系方式

  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2788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