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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

发布时间:2021-08-17 浏览量:18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15/2023-12-01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1.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智能光伏示范: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规范公告示范: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4.能效、水效“领跑者”示范: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5.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示范:奖励,单个国家级产品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型号产品累计只能获得一次奖励。

  6.绿色工厂: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7.绿色产品: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单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含国家、省、市级产品奖励总和)。

  8.绿色工业园区: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9.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0.绿色企业: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1.绿色数据中心: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2.工业绿色发展支撑机构: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13.自愿性清洁生产: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本项目仅按所获得最高荣誉标准资助,即单个企业获得本项目的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注: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申报项目所在地位于深圳市,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已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能评等备案或核准,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等资格;

  3.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4.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报单位获得试点示范等荣誉的时间应在2022年6月1日之后,且该荣誉处于有效状态,未被暂停、撤销、中止或终止。

申报材料

  (一)通过深i企平台填报的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三)申报单位获得的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奖项证书、称号等相关荣誉。未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而获得国家、省级政府部门有关示范和荣誉称号的,还需要提供向国家、省级政府部门(或其允许的推荐单位)申报有关示范和荣誉称号的申报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日18时

申报流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选择“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事项办理申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1842、88100117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