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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光明区生命科学产业危险废弃物处理费用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23 浏览量:13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24/2021-09-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企业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支付的医药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理费用,按不超过上一自然年度实际支付处理服务费用的30%给予资助,每家每年最高资助金额为5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支持对象:从事生物制药、高端医疗技术、医药CRO/CMO、精准医疗、数字生命、中医药研发、前沿技术等领域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六)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生命科学产业危险废弃物处理费用资助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上年度纳税证明。

  (六)申报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销售合同、货款到账凭证和销售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第三方服务机构处理有毒有害废液废弃物的经营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9月24日9:00至9月30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至10月15日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智慧光明企业服务门户(以下简称“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218.17.84.7:8191/。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门户导出带水印的《光明区生命科学产业危险废弃物处理费用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科润大厦A1栋13楼1306室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注: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时需查验相关原件)。


联系方式

  (一)咨询方式:QQ群:749609765,电话:0755-88211331。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889697176;QQ:2577372164。

  (三)受理部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