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临床试验和医疗器械注册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量:23 收藏
(一)支持标准:对新取得临床试验批文和医疗器械注册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品,每个产品按项目所获市级资助的2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或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机构。
(七)申报单位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品临床试验批文和医疗器械注册,且所获市级资助经费已实际到账。
(一)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临床试验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品临床试验批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
(五)所获市级资助经费拨付证明文件。
(六)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线填报,第2至6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一)网络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长期受理。
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向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科技主管部门审定——社会公示——区科技主管部门履行拨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