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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龙岗区科技创新新型研发机构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16 浏览量:5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18/2023-09-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1.高校院所建设科研机构资助项目。符合龙岗区产业导向,由高校院所建设的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领先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经评审认定为龙岗区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开办费用资助,用于支付装修、人员及设备采购等费用。从第二年开始连续三年按不超过该研发机构上一年实际投入(含上级财政扶持资金和自筹资金,不含区级财政扶持资金)的50%,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资助。

  2.企业与高校院所合建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符合龙岗区产业导向,由龙岗区科技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的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领先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经评审认定为龙岗区新型研发机构的,按依托单位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开办费用资助,用于支付装修、人员及设备采购等费用。从第二年开始连续三年按不超过该研发机构上一年投入研发经费(不含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的25%,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资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名称进行申报,可以是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

  2.在龙岗区运营。申报前完成注册并运行一个自然年度以上,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龙岗区。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3.具有区级以上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团队。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全职研发人员占研发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占研发人员的30%以上。

  4.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及固定科研场地等研发基础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科研场地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5.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经费、内控治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6.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7.引人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用人机制等。

  8.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

  9.同一项目未获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各类创新平台载体类项目扶持。

申报时间

8月18日-9月15日

申报流程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申报单位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http://cyfw.lg.gov.cn)注册登录,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扶持-高校院所建设科研机构资助项目、企业与高校院所合建研发机构资助项目】进入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后,请等待线上审核终审信息。

  申报单位收到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通过线上终审”的短信通知后,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高校院所建设科研机构资助项目、企业与高校院所合建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申报单位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见附件2)。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28936407、0755-28934871;平台技术电话:0755-23602720;QQ:297206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