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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光明区企业技术改造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02 浏览量: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1-03/2024-01-24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具体扶持方式

  (一)技术改造项目

  事后资助,对制造业企业上年度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及以下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超出1亿元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年度最高奖励3000万元。对购置区内企业生产制造设备且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合同金额的2%,再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本项目资助金额以申报企业年度总投资额计算,单家企业年度累计最高奖励4000万元。

  (二)贷款租赁贴息项目

  事后资助,对使用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和设备融资租赁利息的50%,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贴,单个项目最多连续补贴3年。

  同一笔银行贷款或设备租赁费用只能享受一次贴息。

扶持领域

  制造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的技术改造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单位已建立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单位实施地在深圳市,所属产业不属于现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五)申报单位已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且年度纳入统计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六)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或者多头申请区级专项资金资助,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申请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重复使用同一发票申报项目可视为重复申请;

  (七)不存在光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除以上条件外,贷款租赁贴息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八)申报单位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或融资租赁金额需超过100万元以上(包含本数),已与在深银行机构或有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已取得银行贷款或租赁设备,且已完成2022年度利息的实际支付;

  (九)申报单位与在深银行机构或有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均应明确本合同贷款或租赁的设备用途为相对应的具体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且该技术改造项目的具体名称应与申报单位相对应申请的技术改造项目名称相一致;

  (十)申报项目的银行贷款额或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生产设备的对价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相对应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的70%。

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gmqyfw.com/index.html#/home」)在线填报申请表(样表详见附表1),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免提交),公司因分立而设立的,还应提供分立前后对应公司的注册登记证照及佐证材料或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佐证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四)申报项目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文件(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或光明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下载打印),纳统统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如项目跨多个年度纳统,需提供2022年度的206表复印件);

  (五)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合同清单(样表详见附表2-1);

  (六)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

  (七)与《技术改造项目投入明细情况表》(样表详见附表2-2)中费用顺序逐一对应的购买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发票(进口设备无发票时可提供报关单),设备交付凭证或交货单、送货单、验收单任选其一;

  (八)申报单位2022年度、2023年度两年纳税证明(在税务申报系统下载);

  (九)申报单位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区内企业设备的需提交能佐证经济业务真实性的有关材料,包含采购合同、支付凭证(发票、银行付款单等资料)等;

  (十)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除以上材料外,贷款租赁贴息项目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十一)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与在深银行机构或与有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

  (十二)申报单位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明细清单及对应的付款凭证等票据清单,或列明本金及利息金额的设备租赁还款明细表及对应的银行付款凭证等票据清单(样表详见附表2-3,如设备租赁合同没有列明本金及利息具体金额的,则需另行提供融资租赁机构盖章确认的列明本金及利息具体金额的还款明细表)。

  以上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须加盖骑缝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胶装)。

申报时间

2024年1月3日(星期三)至1月24日(星期三)18:00

申报流程

 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布申请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请--申报单位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不同额度区分依程序报批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拨款程序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755-88211311。

  技术支持:电话:1588969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