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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龙岗区引进高技能人才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量: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1-05/2024-04-0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人力资源公司、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区内企业输送技术技能人才申请一次性奖励的,以人力资源公司、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申报主体。

  每输送1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以及深圳市“工匠之星”等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奖励2万元;

  每输送1名在深圳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详见附件1)范围内,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专家评审达到高级技师层次相应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奖励1万元;

  每输送1名在深圳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详见附件1)范围内,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专家评审达到技师层次相应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奖励0.5万元;

  输送同一等级的同一高技能人才在政策有效期内不能重复享受本项奖励。同一单位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在经许可且正常经营的龙岗区内注册的人力资源公司、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在龙岗辖区内依法注册(许可备案)、合法诚信运营,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须在龙岗区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2023年1月6日后,从市外物色并输送高技能人才到我区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连续工作9个月以上。


申报材料

  (一)资助申请材料清单:

  1.引进高技能人才一次性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申请单位与用人企业签订的委托招聘合同或合作协议;

  5.引进高技能人才身份证;

  6.引进高技能人才相应的获奖证书、奖章或奖杯、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我市认可的职称证书;

  7.引进高技能人才当前工作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

  8.引进高技能人才上一份工作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


申报时间

       2024年2月5日前

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2月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509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0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