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深圳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培育扶持计划(增产增效奖励项目)

申报已结束深圳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培育扶持计划(增产增效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量: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1-25/2024-01-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奖励方式:事后奖励。

  (二)奖励标准:对符合本申请指南增产增效项目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2023年9-11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1%再乘以折扣率(折扣率=中类行业增加值率/大类行业增加值率)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对经核算奖励金额不足2万元的企业,不予奖励。

  注:实际获得奖励资金金额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2023年1-11月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软件和互联网企业,且纳入统计主管部门一套表系统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2023年9-11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65)营业收入增速目标达到27%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行业代码64)营业收入增速目标达到22.5%以上;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5%的误差范围内;

  (四)申报单位在2022年度及以前依法注册且纳统;

  (五)申报前需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提交);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2023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五)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六)2023年1-11月财务状况表及1-11月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纳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情况证明(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系统的截图);

  (八)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完整版的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22日17:00

申报流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市场主体培育扶持计划”——选择“2023年第四季度增产增效奖励项目”事项办理申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27057、88102274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

    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咨询电话(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0755-83758301、8366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