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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BⅡ类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量: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22/2024-03-28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项目资助包括事前申报资助、事后完成资助,其中:

  (一)事前申报资助:根据项目申报金额与评审结果确定。以评估总分60分为合格线,未过合格线不予资助,合格线以上分三个级别进行资助:总分≥90分,为一级,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80%资助;75≤总分<90分,为二级,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50%资助;60≤总分<75分,为三级,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30%资助。

  (二)事后完成资助: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资助。以评估总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线以下的不予奖励,合格线以上分三个级别:总分≥90分,为优秀,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20%资助;75≤总分<90分,为良好,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10%资助;60≤总分<75分,为合格,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5%资助。

扶持领域


  (一)街道老年协会面向本辖区开展的,活动人员不少于30人,且活动人员中至少有80%以上的人员是60周岁以上老人或55周岁以上退休女性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等项目。

  (二)街道各社区老年协会面向本辖区开展的,活动人员不少于30人,且活动人员中至少有80%以上的人员是60周岁以上老人或55周岁以上退休女性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等项目。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BⅡ类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2);

  (二)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年检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方案及预算;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五)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且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原件备查。

申报时间

3月22日-3月28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319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