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深圳市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BⅡ类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量:6 收藏
项目资助包括事前申报资助、事后完成资助,其中:
(一)事前申报资助:根据项目申报金额与评审结果确定。以评估总分60分为合格线,未过合格线不予资助,合格线以上分三个级别进行资助:总分≥90分,为一级,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80%资助;75≤总分<90分,为二级,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50%资助;60≤总分<75分,为三级,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30%资助。
(二)事后完成资助: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资助。以评估总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线以下的不予奖励,合格线以上分三个级别:总分≥90分,为优秀,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20%资助;75≤总分<90分,为良好,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10%资助;60≤总分<75分,为合格,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5%资助。
(一)街道老年协会面向本辖区开展的,活动人员不少于30人,且活动人员中至少有80%以上的人员是60周岁以上老人或55周岁以上退休女性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等项目。
(二)街道各社区老年协会面向本辖区开展的,活动人员不少于30人,且活动人员中至少有80%以上的人员是60周岁以上老人或55周岁以上退休女性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等项目。
(一)深圳市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BⅡ类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2);
(二)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年检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方案及预算;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五)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且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原件备查。
3月22日-3月28日;
联系电话:0755-2319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