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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大鹏新区“大鹏英才卡”

发布时间:2024-02-28 浏览量:1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01/2024-04-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全职人才

  1.近5年内获得大鹏新区“鹏程计划”重点产业人才支持的人才。

  2.全职引进且在任期内的大鹏新区“鹏程计划”科技人才A、B、C、D类。

  3.大鹏新区教育系统尚在任期内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大鹏新区培养认定且在任期内的名校长、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

  4.大鹏新区卫生健康系统任期内的高端型人才;大鹏新区卫生健康系统培养认定且在任期内的名院长、学科带头人。

  5.全职引进且在任期内的大鹏新区“鹏程计划”高层次文化人才A、B、C类;近5年大鹏新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团队带头人。

  6.注册在大鹏新区的运动员,近3年内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并获得前三成绩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

  7.近5年大鹏新区全职引进的旅游酒店业、旅行社业、旅游景区的精英管理人才以及旅游规划精英人才。

  8.近5年获得“鹏程杰出人才奖”“鹏程卓越贡献奖”且仍在新区全职工作的专家。

  9.大鹏新区培养认定且在任期内的鹏程优秀专家、鹏程菁英人才。

  10.近5年内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省级以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带头人、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南粤技术能手、鹏城工匠等荣誉称号或其他相当层次荣誉称号的技能人才。

  11.近5年获得过世界技能大赛优胜以上奖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其他相当层次奖项的技能人才。

  12.上一年度被列入大鹏新区年度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名录的企业可在企业内自主推荐1名人才(全职)。

  13.经确认后,其他可以获得“大鹏英才卡”的人才。

  (二)柔性引进人才

  在大鹏新区服务期间,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候鸟型人才可以申领“大鹏候鸟卡”(1-12项不限任期内):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原深圳市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

  4.入选深圳市重点人才工程特聘岗位专家。

  5.国家、省级重点人才计划认定的人才。

  6.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各类全国或国际性文艺体育类奖项获得者。

  7.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文科资深教授或一级教授。

  8.世界500强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9.全国或国际性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

  10.经确认,其他在各领域具备同等专业水平的人才。


申报材料

  1.经申领人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大鹏新区“大鹏英才卡”申请表》原件(见附件1);

  2.劳动关系证明:

  (1)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2)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记录;

  (3)与新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在申报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5)柔性引进人才:申请时申请人已与大鹏新区辖区内企业或单位签订柔性引才合作协议的,须提供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且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劳动关系、工作鉴定等相关材料(原件),申请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新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单位证明(原件);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守信承诺(在《大鹏新区“大鹏英才卡”申请表》中承诺);

  5.符合大鹏新区“大鹏英才卡”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如奖项获得者、人才计划、人才项目入选者需提供证书、入选通知、项目批准通知或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享受指定新区人才政策补贴的人才需提供人才补贴相关资助凭证(银行流水账单等)及相关项目合同等;年度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推荐人才:提供申报企业资质材料、能体现申报人才职位的聘书或任职通知书等文件、在《大鹏新区“大鹏英才卡”申请表》中“申领人取得成就或科研成果”一栏注明推荐理由(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情况:由大鹏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证件照:一寸白底个人正面免冠证件,规格为358像素(宽)×441像素,张贴于《大鹏新区“大鹏英才卡”申请表》上,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见五、联系方式)用于制卡。

  (注:已评为“鹏程计划”科技人才的补交材料1、6即可,其他类别人才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在审核过程中,受理单位如对材料存疑,可要求申领人继续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09:00起至2024年4月30日17:30截止。

申报流程

  1.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提出办理需求并提交上述材料。

  2.所属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收取申请人材料并核对信息。工作单位须核实申请人提交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劳动合同、合作协议原件退还申请人,并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全部页面加盖公章并盖骑缝章,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

  3.工作单位前往大鹏新区人才企业服务中心大鹏英才卡服务窗口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其中符合大鹏新区“大鹏英才卡”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由工作单位向窗口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窗口核实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后,退还原件)

  办理窗口: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才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4栋2楼大鹏英才卡服务专窗(邮寄材料请选择中国邮政EMS快递)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28333204

  联系邮箱:zzrsjrcgzk@dpx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