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贵州省组织申报2019年度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关于贵州省组织申报2019年度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省属各科研机构、市(州)级政府所属科研机构:
为发挥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我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学历结构、年龄层次合理的研究与开发人才团队,强化科研机构基础研究,支撑科研机构不断产出创新成果并服务经济社会主战场,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经商省财政厅,现将2019年度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集中资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提供科技供给。
二、支持方向及重点
(一)支持方向
1、引导科研机构服务企业
围绕脱贫攻坚中“四场硬仗”、农村产业革命12个重点产业、贫困县产业技术需求及“万企融合”大行动、“十大千亿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产业和领域技术需求,支持科研机构服务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支持科研机构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建设,开展种质资源库、基因库、科学观测数据库等各类基础科技资源库建设,并建立有效的运营模式,依托基础资源库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提升科研机构的基础原创能力
(二)支持重点
1、研发投入强度高的项目。
2、在贫困县实施的项目。
3、服务省级龙头企业及高成长性企业的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受理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至4月15日,请申报单位于受理申报时间将《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和《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规划》(适用于基础能力建设方向)(适用于服务企业方向)等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省科技厅科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并将电子版材料请发至934913147@Q9.com
(二)承担2018年度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即科研机构服务企业行动计划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
(三)对科技扶贫类项目,鼓励科研机构联合科技特派员根据贫困县的需求,服务基层、服务企业,项目执行时问要求在2020年6月以前完成并验收
(四)根据国务院大督查整改和2019年度科技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落实国家和省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有关政策,鼓励科研机构单独设立或与企业联合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化运营的研发机构、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0851-85826781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