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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17年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项目资助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6 浏览量:78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7-26/2017-08-06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通知原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11]175号)文件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17年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项目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计划的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


  二、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内容属于国家级、省级或我市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

  (二)项目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

  (三)项目在实施期内,且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的20%以上。


  三、资助范围

  本计划资助的范围是:企业实施项目用于购买仪器设备与技术费用、品牌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开发及市场开拓人员费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费用以及其他与项目研发和市场化推广有关的费用。同一家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无偿资助的项目。


  四、资助标准

  本计划资助的标准是: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计划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六、决定机构

  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七、联系方式

  (一)书面资料受理地点:深南中路1043号文化大楼一楼资料受理处。

  (二)咨询电话:25944583,25942986,25945229。申报指南已尽事宜不再电话解释。


  八、审查程序

  本项目实施包括以下程序:网上申报(初审)——提交书面材料——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市文体旅游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下达项目资助计划——与市文体旅游局签订资金使用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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