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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龙岗区2014年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8 浏览量:146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3-10-18/2013-11-15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区政府各部门、驻龙岗处以上单位、各街道办、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做好2014年重大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我局自发文之日起受理龙岗区2014年重大项目的申报。年度重大项目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不按期申报的项目将不再列入2014年重大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深圳市龙岗区“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建设研究》以及“十二五”其他专项规划的要求,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

  (二)完善城市功能,建设生态文明,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

  (三)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自主创新。

  (四)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环境,提升民生福利品质。

  (五)推动合作共赢,加强深港跨境合作、珠三角城市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二、申报分类

  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新建/续建)、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三类进行申报。

  (一)重大建设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计划2014年上半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4年重大新建项目;2014年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4年重大续建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各项筹备工作、2014年内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4年重大前期项目。

  (三)重大培育项目。正在开展前期规划论证、概念设计的项目,可申报重大培育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储备库,作为2014年重点培育项目和编制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项目来源。


  三、申报条件

  重大项目按类别分为8大类,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1、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2、互联网、新能源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2000万元以上。

  (二)高技术制造业项目

  1、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制造业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2、汽车乘用车整车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2亿以上;

  3、汽车发动机、底盘等项目总投资8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1亿元以上;

  4、专用车及特种车整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三)现代服务业项目

  1、总部经济、商贸流通、现代金融、旅游等行业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2、现代物流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 ,在建项目年度投资8000万元以上。

  (四)社会民生工程项目

  1、医院规模300床位以上、学校规模2000学位以上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2、其他科研教育、文化事业、体育设施、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五)城市更新项目

  符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定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2亿元以上。

  (六)综合交通项目

  1、国家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总投资5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

  2、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2亿元以上;

  3、城市高快速路网、长度10公里以上的干线性主干道以及国道、省道等改造,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跨境、跨区域和城市的重要桥梁及隧道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七)宜居环境项目

  1、河流整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废物利用和资源化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2、新建或改建管网总长度10公里以上的截污、排水管网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八)资源能源保障项目

  1、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2、输变电建设工程和电网改造工程总投资3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3、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4、水库、水厂和引水工程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1、打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龙岗分厅网站。

  2、注册。点击网上办事按钮,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后,点击用户登入按钮,在用户登入页面,点击注册账户进行注册。

  3、填报。注册后用注册号进行登录,然后点击部门服务,找到左侧部门列表里面的区发展改革局按钮,在打开的事项名称里点击年度重大项目,进入年度重大项目页面后,点击在线申办,按填写表单及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完成相应操作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在线申报。

  (二)办文窗口申报

  1、各项目单位网上填写完成后,须备齐网上填报资料的相应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即本通知第五项所述的申报材料)提交区发展改革局重大办办文窗口申报。

  2、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龙岗处以上单位、各街道办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申报;

  3、社会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申报。其中,对于产业类项目,区产业主管部门须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


  五、申报受理

  (一)受理地点: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龙岗中心城清林西路546号投资大厦四楼)。

  (二)联 系 人:胡鑫, 沈梦来

  (三)联系电话:89558166

  (四)邮箱:19586247@qq.com、541257781@qq.com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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