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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表于:2021-01-25 关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电商“百园万站”推进行动,带动“农村电商”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全省农村电商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省厅制定了《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组织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在推进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园和基层示范站时,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规定,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对新建或未享受过同类财政补贴的园区、基层站点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切实避免重复建设。
      省人社厅联系人:杨婷;联系电话(传真): (020) 83194073;
      电子邮箱: gdjyi _yt@gd.gov.cn.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冯顺熙;联系电话: ( 020 ) 37288208,
      传真: (020) 37288229;电子邮箱: gdnyxxcj@163.com.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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