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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公示2021年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我市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帮助我市重点行业抱团拓展海外市场,我局制定了支持组团参加境外展会的2021年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计划,我局将对确定纳入计划的项目予以事后资助。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对外合作处,88103050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88107091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