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上海市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的通知
各有关区(科)经委、商务委,相关服务机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337号),确定了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本市共11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服务满意度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